摘 要: |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立法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着力于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同时,积极探索政府立法方式创新,扩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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