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背后的罪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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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红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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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月11日,一个名曰进城开店,实为逼良为娼、组织少女卖淫的犯罪团伙三名主要成员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安庆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彩云(女,44岁)因组织他人卖淫、强迫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黄小毛(男,51岁)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朱龙(男,46岁)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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