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公证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可行性——继承实务与立法系列研究之六
作者姓名: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继承实务与立法课题组
作者单位: 
摘    要:遗嘱执行人是执行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人.相应的,遗嘱执行人制度也是各国民法,特别是继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何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即遗嘱执行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是该制度最为重要的法律基础。

关 键 词:遗嘱执行人  被继承人  公证机构  可行性  法系  实务  法律基础  主体资格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