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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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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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漳州市芗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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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尽快制定出台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统一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法规政策,是规范养老保险制度的前提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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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 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灵活就业人员 用人单位 个体工商户 配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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