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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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河池地区罗永蛟问:某县税务局给某公司减免税后,某公司决定送给县税务局2万元钱。县税务局局长便让副局长从税务分局开了一张2万元的运费假发票,由某公司入帐。钱拿回后,局长吩咐;三个局领导每人5千元,剩余5千元回扣给某公司。此收入不是税务局的正当收入,不应属公款,一审法院认定为贪污罪正确吗?答:本案从形式上看,该2万元是税务局的运费收入,应属税务局的公款,三位局领导私分,符合贪污罪的特征,即他们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手此笔款项的便利,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所以,从形式上,一审判决认定贪污罪并无不当。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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