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他人参赌并索要赌债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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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鸿娜 高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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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21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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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2008年8月,被告人罗某、陈某、王某、任某事先预谋,采用可作弊的麻将,以搓麻将的方式骗赢李某生的钱财。后被告人陈某、王某从南京购置了可作弊麻将、特制的隐形眼镜、遥控骰子等作案工具,并先后两次在溧阳市溧城镇金色海滩201房间内进行了测试。2008年8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罗某、陈某、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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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08年 赌债 人参 被告人 隐形眼镜 作案工具 麻将 溧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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