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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单位以公告形式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姓名:
王玉信
摘 要:
【案例】:现年49岁的候某自1999年7月起,受聘于某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汽公司】当驾驶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其中约定候某“缴纳企业发展基金1000元,不予退还”。
关 键 词:
解除劳动合同
公共汽车公司
公告
单位
企业发展基金
驾驶员
合同书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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