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ITO法确定同胞关系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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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司徒沛尧 张树林 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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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广东,江门,5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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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例资料某年4月27日~5月2日,某市陆续发现上肢、下肢、躯干等人体尸块,初步检验显示尸块分别来自1男1女。经查发现陈某、林某夫妇去向不明,对其住宅进行勘验,在客厅天花板、电视机、墙壁、椅子,厨房水桶等处发现了多处血迹,客厅、洗手间门口附近地面有大量潜血,现场提取血迹及牙刷、漱口盅、拖鞋、衣服等生活物品做DNA鉴定。2 DNA鉴定DNA鉴定结果证实,死者为1男性和1女性个体,血迹、牙刷、衣服等物品分别检出两死者的基因型,表明两死者在此处居住过,并且被害。但陈某夫妇的生活习惯无法调查,为确定两死者就是陈某和林某,还需进一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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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物证学 同胞认定 DNA检验 |
文章编号: | 1001-5728(2007)05-034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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