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人民法院改革取向的审视与思考
作者姓名:顾培东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的理论与实践”(18ZDA13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人民法院改革,总体上潜含着对标形式主义法治司法模式的取向,其目标可概括为"让司法更像司法"。这种由内向视角导引的改革,对塑造我国司法的基础形态、完善司法的基本要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与社会需求的疏离,使司法改革的红利难以充分转化为社会的实际获得。在还原主义立场下回溯司法的基源性理论,司法是一种制度建构的产物、一种公共产品,司法应当尊重"消费者体验"。着眼于外向视角,提升司法能力亦应成为法院改革的取向之一。在今后继续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应以影响司法能力的基本要素作为改革的着眼点,通过司法能力的提升实现司法的社会功能,满足和实现社会对司法的需求,以"让司法更能司法"。

关 键 词:法院改革  司法责任制  形式主义法治  司法能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