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看守事业创建监管文明--对鹤岗市第二看守所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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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敏.忠诚看守事业创建监管文明--对鹤岗市第二看守所的考察[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1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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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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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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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看守所是一个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场所.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生活条件能够约束人、改造人、陶冶人,能够带来良好的改造秩序."二看"的立脚点是一定要把在押人员当人看待,用真情去感化,燃起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报答社会的觉悟和信心.看守所究竟应该充当一种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必须从四个角度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一是要站在侦查部门的角度,配合侦查部门深挖余罪,为侦查部门服务;二是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尽力为被害人讨回公道;三是要站在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角度,弄清楚在押人员在想什么、怕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不搞打骂体罚,实行文明管理,让在押人员和家属放心;四是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社会各界放心."打铁先得自身硬",没有一支过硬的监管队伍,就不可能管好在押人员,更不可能创建出一流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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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看守所建设 调查考察 典型经验 |
文章编号: | 1009-6965(2001)05-0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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