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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朱虎故意伤害案 主题:未予并案侦查造成一罪以数罪处理的程序救济
引用本文:潘浩,张芸波.案名:朱虎故意伤害案 主题:未予并案侦查造成一罪以数罪处理的程序救济[J].中国检察官,2010(6):58-60.
作者姓名:潘浩  张芸波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摘    要: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虎,男,1981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对江村。2001年1月17日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2002年10月7日刑满释放。

关 键 词:故意伤害案  程序救济  并案侦查  案名  数罪  成一  2001年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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