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制度刍议 |
| |
引用本文: | 叶健,王立君.公司重整制度刍议[J].求索,1999(6). |
| |
作者姓名: | 叶健 王立君 |
| |
作者单位: |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室干部100080(叶健),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100007(王立君) |
| |
摘 要: | 公司重整是一项新的破产预防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继和解制度之后防止大企业破产的重要法律制度。公司重整制度旨在通过对具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使其尽快重振旗鼓、复苏壮大,实现负债企业资产价格的最大化,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目前,我国企业特别是国企由于经济体制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面临着种种困难,对于一些陷入经营困境、长期亏损的企业适用破产制度,对其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清理,以免影响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这无疑有助于整个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