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意志论到契约论--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石 |
| |
引用本文: | 张恒山. 由意志论到契约论--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石[J]. 金陵法律评论, 2002, 2(1): 3-13 |
| |
作者姓名: | 张恒山 |
| |
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教授 |
| |
摘 要: | 统治阶级意志论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判断。统治阶级意志论作为关于法的认识的基本观念不适合当代中国国情,且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严重阻碍作用。法本质的两段论因缺乏逻辑统一性而不适合作为对法的基本认识。历史法学、实证分析法学、社会学法学等法学观念也因各自的理论缺憾而不适合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观念。能够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石的只有契约论。
|
关 键 词: | 统治阶级意志论 法本质 契约论 |
From Volition to Contract: On the Conceptual Basis of Legal Construction in Modern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