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的主要成就与不足
引用本文:刘树燕. 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的主要成就与不足[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04, 5(4): 106-111
作者姓名:刘树燕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50000
摘    要:一、主要成就 中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中国建设“均衡”、“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目标统领下,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坚定的商业性目标,追求经济效益的充分实现 根据国际基本经验,各国政府采购的资金一般占GDP的10%以上,实行政府采购可节约资金10%左右。这是政府采购在各国得以乎稳发展的基本要素。按照国际上通行的10%节约率计算,政府采购可以使中国每天节约政府支出约2亿元,一年节约730亿元,10年节约7300亿元。这是政府采购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 键 词:中国  《政府采购法》  经济效益  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  采购机构
文章编号:1009-3176(2004)04-106-(6)
修稿时间:2004-06-04

Main Achievements and Defects of the Regulations of Govermental Purchases since Its Coming into Effect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