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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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2004年10月2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级政府、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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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土地 管理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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