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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国会的监督权
引用本文:杨曙光.浅谈美国国会的监督权[J].理论导刊,2006(1):85-86.
作者姓名:杨曙光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摘    要:美国国会对政府部门控制的严密程度,超过任何其他西方国家议会对政府部门的控制,因此,美国国会是当今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代议制机构。国会对政府的制衡能力表现为:任命弹劾权、批准权、财政权和调查权。总之,国会对行政的控制是维持美国分权原则,保持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互相平衡的宪法手段。

关 键 词:美国  国会  监督弹劾  批准
文章编号:1002-7408(2006)01-00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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