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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百分考核”后假释的适用
引用本文:杨学增.论“百分考核”后假释的适用[J].法学论坛,1989(2).
作者姓名:杨学增
摘    要:我国刑法中的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阶段刑罚以后,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建国三十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全面、正确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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