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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革命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马克思主义法制(治)观在中国的成长
引用本文:陈金钊. 从革命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马克思主义法制(治)观在中国的成长[J]. 法学论坛, 2001, 16(4): 5-13
作者姓名:陈金钊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山东威海264200
摘    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体在法制(治)观念上有四大转变,这就是:革命法制观、“大民主”法制观、制约法制观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观。这四种法制(治)观代表了不同历史时期党的领导集体对法制(治)的不同看法。我们欣喜地看到,法治日益成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可以相信,社会主义法制(治)将越来越完善。

关 键 词:法制观  革命法制  社会主义法治
文章编号:1009-8003(2001)04-0005-09
修稿时间:2001-06-01

From the revolutionary legal to the socialist rule by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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