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可能性”要件:遵从抑或摒弃? |
| |
作者姓名: | 陈绍辉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 |
摘 要: | 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一般以患有精神疾病且对本人或他人具有危险性为条件,"治疗可能性"是否应作为强制医疗的条件,理论和实践均存在较大的分歧。出于公共秩序之维护,摈弃"治疗可能性"要件呼声的日渐高涨,但基于精神病人权利之保护仍有必要将"治疗可能性"作为强制医疗的要件,而对于无治疗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精神病人应通过其他社会控制机制予以解决,而不应纳入强制医疗的范围。
|
关 键 词: | 治疗可能性 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 人身自由 精神卫生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