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法律属性之辨——兼论“剥夺人身自由”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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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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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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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13年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留金发[2013]30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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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指定监视居住被定性为羁押替代措施。但是,指定监视居住的制度性特征与传统的非羁押性措施格格不入。立法上指定监视居住的定位混乱一定程度上源于非羁押措施的传统理论界定不清晰。世界范围内人身性强制措施的发展早已模糊了传统理论划分的羁押与非羁押的边界。根据国际人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一项人身性强制措施进行定性,不依据该措施的法律称谓,而是审查该措施是否会造成被追诉人处于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具体标准审视指定监视居住制度,可以认定,指定监视居住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逮捕后的羁押措施。指定监视居住的立法定性是失当的,由此会带来诸多负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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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指定监视居住 羁押 剥夺人身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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