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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学制度
引用本文:李玲,David R.Fowler,刘良,黄光照.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学制度[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3,18(4):256-257.
作者姓名:李玲  David R.Fowler  刘良  黄光照
作者单位:1. 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局,马里兰,巴尔的摩,21201
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湖北,武汉,430030
摘    要:各国的法医学体制各有所长。随着我国开放政策的实施 ,体制改革的深入 ,借鉴国外的经验 ,吸取其优点 ,将有助于我国法医学体制改革 ,进一步提高法医学鉴定工作质量 ,尽快做到与国际接轨。关于英国、德国、日本及美国等的法医学体制已有数篇报道1,2 ] 。本文作者介绍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局的法医学建制 ,并对照我国现行的法医学管理体制 ,对其特点进行分析。马里兰州法医局始建于 193 9年 ,是美国第一个以州为法医检验中心、实行法医检验人制度的法医局。马里兰州法医局负责全州 1市和 2 3县的法医检案工作 ,在行政上属马里兰州死后医学鉴定委…

关 键 词:国外法医学  法医学制度  法医检验人  马里兰州  美国
文章编号:1001-5728(2003)04-0256-02
修稿时间:200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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