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刑法》第334条的几个问题探析
引用本文:喻海松.《刑法》第334条的几个问题探析[J].中国检察官,2008(5):56-58.
作者姓名:喻海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1
摘    要:《刑法》第334条规定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和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该条文的确立,对于打击血液犯罪,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刑法》  血液制品  人民群众  供应  采集  制作  犯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