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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舞王大火案 老板夫妇领刑14年半
作者姓名:王纳  郑丽
摘    要:葬送了44条生命的龙岗舞王大火,在事发1年6个月后,终于完成所有涉案人员的一审判决。深圳龙岗法院对“9·20”特大火灾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舞王俱乐部老板王静、张伟夫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被分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0万元和250万元。

关 键 词:深圳  老板  重大责任事故罪  职务犯罪案件  非法经营罪  一审判决  涉案人员  特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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