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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学专家对个案监督的思考——访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郑传坤教授
作者姓名:洪丰
摘    要:“具有积极意义的举措”“这是一件具有积极意义的举措。”5月20日,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郑传坤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对奉节人大常委会聘请法律咨询员之举给予充分肯定。郑传坤说,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担负有立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等项职权,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要有相当的法律素质来支撑。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权,监督必须依法,也必须懂法。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势必会影响到人大自身的建设,也会影响到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从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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