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行政立法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邢捷.见义勇为行政立法探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 |
| |
作者姓名: | 邢捷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
| |
摘 要: | 见义勇为是公民在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或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合法行为。当前在见义勇为的保障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有必要通过法律形式进行规范,且立法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从行政立法的角度看,见义勇为立法应充分体现合理性和合法性。见义勇为立法应规定对见义勇为者的确认、保障和奖励;规定确认、奖励和保护行为的程序;规定对持有异议的当事人的行政救济。见义勇为立法实施可以有两种方式,但以最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一部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比较理想。
|
关 键 词: | 见义勇为者 立法 权益 保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