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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脑袋”作决策出了问题终身追责
摘 要: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决策短视、随意性大,导致出现决策只注重短期效益等问题。虽然我国早已建立追责制度,但往往只是官员在位时追究,而一旦离任或者退休,一般不再追究。为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决定》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 键 词:
合法性审查
行政决策
法律顾问
行政机关内部
作决策
短期效益
领导干部
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
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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