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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触电身亡 谁负赔偿责任
引用本文:翁立羽.钓鱼触电身亡 谁负赔偿责任[J].法律与监督,2006(8):38-39.
作者姓名:翁立羽
摘    要:一.案情简介2004年12月5日上午9时许,周某与何某等五人一起私自到某区茅溪村小岚垭杨某承包鱼塘钓鱼(该鱼塘不对外营业钓鱼)。下午1时20分,周某钓到一条大鱼,为取鱼方便,便将鱼拖至鱼塘右角坎边,叫何某帮助抓鱼。这时周某手中长约6米的鱼竿碰到鱼塘右边上空的某供电局所属1OKV茅石线#4-2至#4-3之间靠#4—3杆10米左右的导线,致使周某被高压电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 键 词:钓鱼  触电身亡  赔偿责任  鱼塘  供电局  导线  鱼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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