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三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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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冰心,吕斌.顾雏军三宗罪[J].法人,2008(4):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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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冰心 吕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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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人》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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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月30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旷日持久的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案作出一审判决。
顾雏军因犯虚假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660万元;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大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万元;因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检察部门提起的四项罪名中,罪名最重的职务侵占罪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未予认定。数罪并罚,顾雏军获判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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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顾雏军 中级人民法院 虚假注册资本罪 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 一审判决 科龙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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