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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数罪 毋须并罚
作者姓名:罗平
摘    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同一犯罪人在判决宣告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对新发现的罪行,无论与已判决的罪是否为同名数罪,都要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并罚.在这方面是没有分歧意见的.但是,同一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了同名数罪的,是否也要实行并罚?这是我国刑法学界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关系到数罪并罚原则的一个争论的焦点.对此,我愿就管窥所见,写出一点看法,参加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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