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于政府面临的公共服务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公民参与在很多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性不断得到强调。在公共服务供给中,有效吸纳公民参与的力量,对改善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服务内容的广泛性和提供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公共服务中公民参与形式的多样性。从公共服务的决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两条路径出发,可将地方公共服务中的公民参与分为六种模式类型,即决策阶段的决策型参与、有限吸纳型参与和告知型参与,以及提供阶段的校正型参与、改善型参与和合作型参与。现实生活中应根据不同的公共服务问题,选择公民参与的有效模式和策略。另外,在公共服务的公民参与模式中,需要把握公民参与的范围和程度,要考虑公民参与以后,政府能否驾驭公民参与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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