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抗组织调查暴露我的无知和愚昧
摘    要:<正>忏悔人:刘建国原任职务:江苏省如皋市皋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涉案罪名:受贿罪犯罪事实:2011年至2014年间,刘建国利用担任皋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长江镇安置房验收以及矛盾协调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7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万元。判决结果:2014年8月6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4万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