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指导员工作的若干思考——以天台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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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天台县公安局立足当地实际情况,推行了平安指导员工作制度,由政法委牵头,抽调公、检、法、司等部门政法干警到村居(社区)担任平安指导员,定期进村入户落实"五员"职责,指导基层村居(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平安指导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平安指导员工作,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变"被动工作"为"主动跟进";完善工作对接机制,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完善问题解决机制,变"应付处理"为"根本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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