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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有关政策问答
摘    要:<正>问: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答:2003年5月30日由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部分对此做了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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