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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有了“尚方宝剑”
摘    要:<正>近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可跨行政区域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此外,人民群众因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可以搭上公益诉讼的便车,进行索赔。社会组织可提环境公益诉讼近年来,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出现严重退化,但由于大气、水等环境因素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缺乏传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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