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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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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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是条件较为优惠的贷款资金,积极利用不仅可以缓解林业建设资金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扩大森林资源总量、促进林业生态建设,还可以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林业行业国外贷款投资项目的引导、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第28号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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