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撤销与公共政策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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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世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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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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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撤销权只能由瑞士联邦法院行使,撤销根据中最为敏感的理由是公共政策抗辩,包括实体性公共政策和程序性公共政策,前者主要有有约必守、侵犯基本自由以及禁止歧视等抗辩理由,后者主要包括仲裁庭独立和公正、已结之案以及其他程序性抗辩,两者分别以Matuzalem案和Daniel案为代表。但具体的公共政策抗辩能否为法院所接受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且在实践中的评判标准多是根据瑞士国内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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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体育仲裁 仲裁裁决 撤销 公共政策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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