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此,很快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以德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符合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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