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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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辽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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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辽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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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本案的审判长,我认为:本案的事实涉及互相关联的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A公司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C公司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法律关系;二是香港B公司与珠海C公司之间同样也在事实上存在着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关系。从本案事实发生发展的逻辑关系分析,A公司需要进口一批输送带,与香港B公司联系,双方通过传真达成了协议;但A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派据(对外贸易法》第13条之规定: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记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于是,珠海A公司就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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