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行政许可撤销法律之契合性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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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升 李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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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北大学人文社会学院;德国拜罗依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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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行政许可撤销制度与德国授益行政行为撤销制度.尽管各自适用的基础法律之间具有体系性的差异,但在以行政行为违法性为前提、以信赖保护为原则、以利益权衡为内容等方面,两国制度是具有同质性的。有鉴于行政许可撤销制度在我国建立时间并不长.尚有诸多理论问题值得探索与研究,有必要从中德两国撤销制度的契合性出发.通过深入比较找出具体差距。在行政许可撤销后的赔偿等实践性问题上.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制度性规范与标准,有可能、也有必要借鉴德国行政与司法实践中长期总结出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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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 撤销 授益行政行为 信赖保护 违法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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