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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税收征管法
摘    要:一、纳税申报。日本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额原则上依纳税人的申报确定。只有在纳税人无自动申报和申报不准确的情况下,由税务行政机关根据处分和决定确定税额。纳税申报书通常以课税标准与税额的申报为内容,有时以能损失金额和亏损会额为内容。纳税申报分为期限内申报、期限后申报和修正申报三种。申报期限是因税法及地方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应在期限内申报而未申报的,在税务行政机关作出课赋决定之前还可申报,这称为期限后申报。修正申报是将申报内容向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变更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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