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社会建构理论的新发展——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理论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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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卫,伍君.马克思主义社会建构理论的新发展——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理论创新[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9(2):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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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卫 伍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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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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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着重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新论断;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强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这些新观点、新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构理论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探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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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六中全会 社会和谐 理论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8-6463(2007)02-0029-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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