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份制公司的职工民主管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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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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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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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所讨论的股份制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这是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基本上是一种合作制企业,它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是毫无争议的,勿庸再议,故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近一个时期以来,各种报刊上讨论、宣传股份制的文章之多,可谓数不胜数。然而,在众多文章之中,论及社会主义股份制公司必须实行职工民主管理者却相当稀少,叫做“言股份制公司而讳言职工民主管理”。这种回避要害问题的做法,很难认为是正常的,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笔者认为,社会主义的股份公司,若不认真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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