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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缘何告“婆婆”——全国首例特邀律师状告司法局案始末
作者姓名:杨国楠  杨阳
摘    要:2000年 10月 9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的唐名灿等四名特邀律师状告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不作为案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新晃县司法局对原告唐名灿、杨先和、唐耀辉的律师执业证年审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驳回原告姚镜明的诉讼请求,驳回四名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纠 纷   唐名灿、唐耀辉、杨先和、姚镜明四人是政法战线离退休的干部,他们为了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继续为群众、为社会服务,四人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经新晃县司法局批准,于 1993年 9月 10日共同组建了“新晃侗…

关 键 词:原告  司法局  诉讼请求  律师执业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被告  不作为  婆婆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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