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而法制的正确实施则需要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全方位参与,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律师个体能力的局限性,律师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进行着社会化分工,又谓之“专业化”。自1993年司法部与证监委首推证券律师资格以来,国内至今已有近十种专业资格陆续出现,这就意味着许多律师在进入新的执业领域时面临着过二道槛,即为“市场准入”。若想再度进入其他领域,则意味着先得在考场上“过五关,斩六将”,所以律师在成为专业律师之前,必须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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