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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诉讼之管见
作者姓名:徐家力  赵红亮
作者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徐家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赵红亮)
摘    要:始自2000年3月,中国大陆先后有几十名消费者以其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瑕疵为由起诉东芝公司;近来又发生了“三菱汽车”事件和“日航”事件,日前的银广夏事件。对这类原告人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具体数额的共同诉讼,称之为集团诉讼。集团诉讼是一种特殊诉讼形式,即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一时难以确定的案件的集体诉讼。其中有自然人或法人的起诉,有多个人的共同诉讼。 目前我国法律对集团诉讼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法院通常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或者第54条的规定,把它当作人数可以确定并确定在具状起诉的原告人数范围内的案件来进行…

关 键 词:集团诉讼  共同诉讼  起诉  数额  诉讼形式  原告  自然人  瑕疵  当事人  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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