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一次高层位的法律修订——简评新订《公司法》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郭小东.一次高层位的法律修订——简评新订《公司法》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J].中国律师,2006(3):11-12.
作者姓名:郭小东
作者单位: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
摘    要:“现代公司是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的缩影(”江平语)。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的单位细胞和载体,其作用显而易见,美国著名法学家巴特勒曾盛赞“公司是现代社会制度最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发明。就连蒸气机和电都无法与之媲美,而且倘若没有公司,蒸气机和电的重要性会便相应的萎缩”,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市场经济生活中绚丽多彩的事件和成果多从之展开。众所周知,中国《公司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基本法。本次修改是自1993年版《公司法》以来进行的最重大、最实质性修改,新订《公司法》于2005年10…

关 键 词:《公司法》  法律问题  法律修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社会制度  简评  高层  现代国家  现代公司  社会经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