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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高层位的法律修订——简评新订《公司法》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
作者姓名:郭小东
作者单位: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
摘    要:“现代公司是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的缩影(”江平语)。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的单位细胞和载体,其作用显而易见,美国著名法学家巴特勒曾盛赞“公司是现代社会制度最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发明。就连蒸气机和电都无法与之媲美,而且倘若没有公司,蒸气机和电的重要性会便相应的萎缩”,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市场经济生活中绚丽多彩的事件和成果多从之展开。众所周知,中国《公司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基本法。本次修改是自1993年版《公司法》以来进行的最重大、最实质性修改,新订《公司法》于2005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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