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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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楷.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J].民主与法制,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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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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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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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 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关于本罪的法益,国外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第 一种观点认为,本罪的法益是被拐卖者的自由。但这种 观点不能说明拐卖婴儿的行为也构成拐卖儿童罪。第二 种观点认为,本罪的法益是监护人对被拐卖者的监护 权,或者人与人之间的保护关系。但这种观点没有考虑 拐卖正常成年人的情况。第三种观点认为,本罪的法益 原则上是被拐卖者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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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拐卖妇女 拐卖儿童罪 法益 选择性罪名 监护人 被拐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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