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不宜改称"人民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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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修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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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人大代表"改称"人民代表"的问题,笔者以为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呢?这要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史阶段看,即建国初到1954年为一个阶段,即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期;从1954年起,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颁布之后为一个阶段,即人民代表大会时期.前一阶段的代表统称人民代表,为什么呢?因为召开的是人民代表会议,而不是人民代表大会,怎么能称"人大代表"呢?这时人民代表的特点,一,不是选举产生,而是协商、当然、特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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