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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及认定的性质
引用本文:刘东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及认定的性质[J].行政法学研究,2002(4):35-40.
作者姓名:刘东根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交通事故责任及认定的性质一直聚讼不止 ,主要有法律责任说、因果关系说、具体行政行为说和鉴定行为说等。分歧的主要原因是对交通事故责任中“责任”一词的误解和现行责任认定程序的不合理。交通事故责任及认定的性质有实然和应然之分。在实然方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有行政可诉性 ;在应然方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鉴定行为 ,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但必须重构现行的责任认定程序。

关 键 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具体行政行为  鉴定程序

The Liability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and the Nature of Determin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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